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财字[2020]2号)文件精神,学校将在近期统一进行住宿费、教材费等费用的核算计退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在校生本学期住宿费用清退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,学校研究决定退还全部在校生及毕业生本学期(5个月)住宿费,本学期返校的同学的住宿费用也全部返还。学生可自愿选择退款或抵扣下学期住宿费用并报告辅导员。
选择退款的同学请于7月20日-25日,将本人银行卡信息上报给辅导员,未按时上报者学校将默认抵扣下学期住宿费用。
二、关于毕业生教材费和住宿费清算
根据教材费“多退少补”的原则,学校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教材费用进行统一清算。清算后,部分专业剩余教材费退还给学生,部分专业教材费超出预交的需补交。
1.对于教材费剩余且已缴纳本学期住宿费的毕业生,学校将通过银行卡统一打款的形式将教材费和住宿费一并退还。
2.对于教材费需补交并已缴纳本学期住宿费的毕业生,学校将两项费用抵扣后多余部分通过银行卡统一打款的形式退还,如抵扣后不足部分请接到通知后及时向财务处补交。
3.对于教材费需补交且未缴纳本学期住宿费的同学,请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向财务处补交教材费。
4.需退费的毕业生请于7月20日-25日,将银行卡号上报辅导员。
关于上述费用清算如有疑问,请咨询辅导员或致电0531-85592677 闫老师咨询。
学校财务处
2020年7月13日